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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2017年07月17日 18:26

尊敬的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8年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上海市医院协会经研究决定:请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本专业的实际需要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级或上海市级2018年继续教育新项目。
        根据《关于申报2018年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已批准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效期为两年,到期的项目应作为新项目重新申报,有效期内的项目如拟下一年继续举办,则需要作为备案项目申报。已批准的市级项目有效期为一年,第二年应作为新项目重新申报。具体申报要求请详见附件《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一、申请2018年新项目的报送材料情况如下:
1、申报国家级/上海市级继续教育新项目均需填报《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2017年)》(附件2),按照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凡经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专业学科组评审通过上报的项目,如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通过则公布为国家级项目,如被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驳回将由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为上海市级项目。
2、申报注意事项:
(1)每个项目只能向一处申报。
(2)请统一以上海市医院协会为申办单位进行申报。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其当年负责的新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且需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项目负责人须为在职(岗)工作人员;
(3)项目理论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验(技术示范)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专业应符合授课内容的学科专业。
(4)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工作单位名称,需完整填写单位的标准名称(与单位公章相一致)。
3、国家级和市级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日16点之前。请将报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上海市医院协会办公室邮箱,由办公室统一网上上报和上交纸质申报表。按通知要求,请在电子版申报表封面“申报日期”下注明项目收费标准(可根据2017年继教项目收费为参考依据)。
        上述附件1、附件2请从上海市医院协会网站“继续教育”栏目下载。
二、2018年备案项目的申请、报送材料情况如下:
1、2018年备案项目(附件3)为2016年申报并批准的2017年国家级新项目。
2、2018年备案项目的申报由协会执行,项目在举办后由协会填报《执行情况上报材料》以及《201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并统一网上上报、上交纸质材料,即可完成备案申报。
上海市医院协会联系人:陈晔  电话:54031886;传真:54032880
协会网址:www.shyyxh.cn;  邮箱:sh.yyxh@163.com;
上海市医院协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



通知:http://www.shyyxh.cn/uploadfile/2017/0717/20170717063126571.pdf

附件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http://www.shyyxh.cn/uploadfile/2017/0717/20170717062702716.doc

附件2: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2017年):http://www.shyyxh.cn/uploadfile/2017/0717/20170717062736342.doc

附件3:上海市医院协会2018年备案项目即2017年国家级新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专委会 负责人
2017-13-04-013 (国) 医院特殊药品的管理及合理应用与疼痛临床药师的实践 临床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 李玲
2017-15-02-073 (国) 医院感染防治与抗生素管理能力培训 医院感染管理专业委员会 胡必杰
2017-15-02-074 (国) 现代传染病医院管理研修班 传染病医院管理专业委员会 朱同玉
2017-15-02-079 (国) 精准把握医疗卫生发展新趋势 院办管理专业委员会 邵志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