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9月07日 14:04
本市一级医疗机构药剂科:
为配合上海市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上海市卫生计生委现开展上海市社区临床药师在职规范化培训并委托市医院协会具体负责实施(沪卫计药政〔2015〕12号文件)。现启动培训的报名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市一级医院在职药师,未曾参加卫生部专科临床药师培训,并已在本院药师岗位工作三年及以上者,具有药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由各医疗机构统一报名参加。上海市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请务必派员参加培训。
二、培训方式:集中2周理论教学,培训基地实习10周。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到2016年9月14日截止。
2、报名方法:真实、完整填写报名表(附件1)和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邮件联系人(附件请至www.shyyxh.cn/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3、报名截止后,根据全市报名和报名者的情况进行审核,对录取者发出通知。
四、培训费:本次培训费2000元。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上海市医院协会 陈晔 电话:54031886;
传真:54032800;邮箱:sh.yyxh@163.com
上海市医院协会临床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