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关于协会新闻动态继续教育科研基金分支机构资料下载党建与廉洁联系我们 政策法规
首 页 > 继续教育 > 正文

关于申报2016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2015年07月16日 12:16

 尊敬的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上海市医院协会经研究决定提前做好2016年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请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本专业的实际需要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级或上海市级2016年继续教育新项目。
        经与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沟通,2016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思路为突出科学性、先进性、战略性和可推广性的特点。每个项目只能向一处申报,每年每位项目负责人所负责的新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能超过2项。
已批准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效期为两年,到期的项目应作为新项目重新申报,有效期内的项目如拟下一年继续举办,则需要作为备案项目申报。已批准的市级项目有效期为一年,第二年应作为新项目重新申报。

一、申请2016年新项目的报送材料情况如下:
1、申报国家级/上海市级继续教育新项目均需填报《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按照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申报。
2、请申报人统一以上海市医院协会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
3、国家级和市级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日(周一)16点之前。请将报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上海市医院协会办公室邮箱,由办公室统一网上上报和上交纸质申报表。
4、上述附件请从上海市医院协会网站-“继续教育”栏目-《关于申报2016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下载。

二、2016年备案项目的报送材料情况如下:
1、2016年备案项目(附件2)为2014年申报并批准的2015年国家级新项目。
2、2015年国家级新项目在举办后将由协会统一填报《执行情况上报材料》以及《201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并统一网上上报、上交纸质申报表。

上海市医院协会联系人:

陈晔;联系电话:54031886;
手机:13917318866; 传真号码:54032880
邮箱:sh.yyxh@163.com;协会网址:www.shyyxh.cn

 

上海市医院协会办公室
2015年7月15日

附件1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