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8月13日 16:00
根据《关于本市深入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卫医政〔2011〕35号)和《卫生部关于“十二五”期间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卫医政发〔2012〕65号)要求,“十二五”期间,本市各级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扩大临床路径管理医院范围,到2015年末,辖区内所有的三级医院、80%的二级医院应当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同时要求上海市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上海市医院协会(沪卫医政〔2010〕090号))做好全市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推进、指导、信息整理收集、政策分析等工作,协会将这一工作具体落实到医疗质量控制管理事务中心。
8月12日下午由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处主办,上海市医院协会承办的“2014年临床路径管理培训会议”顺利举行。全市各区县卫计委、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医务处、临床路径具体负责人共计350人参加了培训会。会议由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处张炜处长主持,上海市医院协会陈志荣会长做重要讲话。
上海市卫计委医政处周密主任作了2013年度上海市临床路径工作情况总结及2014年上海市临床路径工作要求的报告;上海市医疗质量控制管理事务中心谭申生主任对《2014年上海市各医院开展临床路径情况报表(修订版)》及要求等进行了详细解读。最后针对参会人员的提问,谭申生主任和周密主任耐心地一一做了解答。
本次会议旨在使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更深刻了解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是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的重要举措;是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有效途径,为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最终实现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的目标。对于促进医院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信息化发展,规范诊疗服务行为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从而进一步推动本市临床路径工作的开展和信息规范的上报,希望各医疗机构按照要求加强培训,认真贯彻执行,使上海市的临床路径工作开展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