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1月12日 15:02
上海市二、三级医院药剂科: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水平不断发展,鼓励医院药学部门践行科学发展观,提高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水平,更好地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便捷的医疗服务,中国医院协会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届“全国医院药事管理优秀奖”评选活动。根据中国医院协会《关于开展全国医院药事管理优秀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评选程序要求,上海地区推荐候选单位的工作由上海市医院协会负责。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评选对象:二、三级医疗机构药学部门。
2. 评选标准:请参见附件1:《全国医院药事管理优秀奖评选标准》。
3. 评选方法:自愿申报。各单位申报《全国医院药事管理优秀奖》的,请填写“全国医院药事管理优秀奖推荐候选单位登记表”(附件2),并撰写候选单位先进事迹材料(不少于3000字),于2011年1月25日前寄给上海市医院协会办公室,同时将先进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协会电子邮箱。
4. 上海市医院协会临床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将依据评选标准、评选程序和中国医院协会分配的名额组织初选,确定候选单位名单。
5.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海市医院协会将推选的候选单位名单向上海市卫生局备案,并报至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
6. 中国医院协会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的侯选人名单,组织评委会进行评议后,由中国医院协会审定受表彰单位。
为了做好本届全国医院药事管理优秀奖上海地区候选单位推选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按时提交“候选单位登记表”及先进事迹材料。
附件:1、第二届全国医院药事管理优秀奖评选标准
2、第二届全国医院药事管理优秀奖候选单位推荐表
以上附件请登录上海市医院协会网站:www.shyyxh.cn-“临床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栏目下载。
衷心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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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上海市巨鹿路807号上海市医院协会办公室
上海市医院协会
2011年1月12日
附件1及附件2全国医院药事管理优秀奖评选活动.rar(1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