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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上海市卫生局级科研课题的通知

2010年08月27日 08:38

 各临床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所在单位:

        为了加强医院药事管理与促进医院药学学科的建设与发展,调动广大医院药学工作者参与相关课题研究的积极性、创造性,上海市医院协会临床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经请示上海市卫生局同意,并获准根据《上海市卫生局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沪卫科教〔2004〕41号)规定,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兼顾“效率与公平、普及与提高”,按照需要与可及相结合的原则,开展2010年度上海市卫生局局级科研课题(医院药学方向)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医院药学及医院药事管理方面的软课题研究。

 

二、资助形式和资助强度

 

中标项目将立项为上海市卫生局局级科研课题,资助金额为2-3万元/项,单位1:1匹配。

 

不设立项不资助形式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本基金局级科研课题主要资助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中青年医院药学人员和从事医院药学管理人员;

 

(二)课题形式审查要求:目前获得各类市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者此次不得申报;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得市卫生局局级课题但未办理结题手续者不得申报;在读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不得申报。

 

(三)申报课题需有一定研究工作的基础,开展过预初试验者优先。

 

(四)请各有关单位根据要求认真组织遴选,择优申报。

 

每个委员所在单位限报3项;每位申请者限报1项。

 

(五)申请者请根据医学科研设计要求规范,按照本次资助的相应强度,合理安排研究内容和经费。超出资助强度的课题研究经费,必须说明来源,并经申报者签字、单位审核确认盖章。

 

四、申报材料

 

(一)2010年上海市卫生局科研课题申报使用统一格式的申报书:《上海市卫生局科研课题计划任务书》。申报书格式可从上海市卫生局网站(www.smhb.gov.cn)下载,亦可从上海市医院协会网站(www.shyyxh.cn)“临床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栏目下载。

 

(二)报送的申报书须A4纸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公章,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须标明项目名称、申报者姓名、单位和所属学科,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集中统一报送,报送纸质申报书同时,需发送申报书电子版至:sh.yyxh@163.com。

 

五、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申报材料从通知下达之日起即开始受理,截止日期为9月15日,逾期不候。

 

(二)受理地点为上海市医院协会办公室(巨鹿路807号201室),联系电话54031886、54037218。

 

六、课题评审

 

申请的课题将请本市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科研课题计划任务书(2010版.rar(11.8 KB)

 

上海市医院协会临床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

 

2010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