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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管理专委会举行《医患纠纷处理研讨会》

2011年05月05日 13:12

        2011年4月29日下午,医疗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2011年第二次学术活动暨医患纠纷处理研讨会如期举行。专委会委员、部分三级医院医患纠纷处置负责人和特邀嘉宾6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副主任委员同济大学医院管理处丁国伟副处长主持,特邀上海市司法局基层处商忠强处长、上海市卫生局医疗服务监管处高秋韵副处长、上海市卫生局信访办王家军主任、上海市卫生局医疗事故处理办公室王乙红副主任等出席本次会议。

        普陀区卫生监督所李守全所长和浦东新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顾桂国主任分别介绍了两个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人民调解的情况。上海市卫生局医疗服务监管处高秋韵副处长介绍了上海市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思路。她从背景、推进思路和下一步工作三个方面着重进行了介绍。目标是通过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健全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机制、完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与理赔衔接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等方面,逐步建立行之有效的第三方调解机制,维护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

        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周礼明副院长,以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第三方医患纠纷处理节制为主题做了专题发言他提出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的引出医院的标准、调解的时间限定、赔偿上限和下限规定以及第三方调解的强制性如调解不成功如何处置等问题,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在设计本市第三方调解机制时应予以考虑。

        与会代表针对第三方调解的引出机制的强制性和制约措施等医院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针对如何将医疗纠纷引出医院?有何机制确保患者选择第三方调解?有何措施确保患者不会再返回医院闹?第三方调解的门槛下限及上限界定问题?如何提高第三方调解的公信力?第三方调解是否具有强制性,是否能有惩戒措施?等问题,上海市司法局基层处商忠强处长一一作了解答,指出第三方效力等同于判决,具有强制力。大家希望通过第三方调解对医院的医疗行为进行规范,双向约束,促进医院更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

研讨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