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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市医疗机构麻精药品处方/审方能力师资培训通知

2021年04月09日 15:17

各相关医院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0〕13号)和《上海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沪卫规〔2019〕00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确保各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的临床应用规范,受上海市卫健委药政管理处委托,由上海市医院协会临床药事管理专委会和上海市药学会药事管理专委会主办,上海市药学会医院药学专委会和上海市临床药事管理质控中心协办的2021年上海市医疗机构麻精药品处方/审方能力师资培训将于4月28日以线上和线下结合的方式举办,为各医疗机构自行完成年度麻精药品规范化培训培养师资。

  请三级医疗机构组织5名(2名医师,3名药师);二级及其它医疗机构组织3名(1名医师,2名药师)参加师资培训,各医疗机构安排1名参加线下培训,其余均在线上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师资证书。各医疗机构应在3个月内完成培训和考核,确保临床医师的麻精药品处方能力以及药师的麻精药品审方能力合格。相关安排如下:

  培训时间:2021年4月28日(周三)13:30-16:00

  培训方式:

  线下:上海市同仁医院教学中心101会议室(长宁区哈密路419号)

  线上:上海市医院协会“e说医管”直播平台(医会宝APP)

  1、扫码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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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手机移动端观看地址:http://mobile.medmeeting.com/#/live/show/1105473

  3、电脑端观看地址:https://www.medmeeting.com/#/home/live/liveDetail/110547

  

   报名及费用:培训免费,请于2021年4月18日(周日)12:00前扫码集中报名。并请各医院确定1名联系人,建议为参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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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分及证书:参加线上或线下培训,且考试合格者,由本会发继续医学教育Ⅱ类学分和《2021年上海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审方能力师资资格证书》。

  联系人:上海市医院协会办公室陈晔;

  电话:54031886;传真:54032880;

  邮箱:sh.yyxh@163.com;网址:www.shyyxh.cn

上海市医院协会协会临床药事管理专委会(代章)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