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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专科医院体系”构成意见的通知

尊敬的院长:

        为加强对各类专科医院的管理和指导,卫生部医政司委托中国医院协会就“我国医疗服务体系中专科医院的构成和各类专科医院级别设置”(以下简称“专科医院体系”)提出意见。为使提出的意见内容既符合法规的要求,又适应当前医疗服务的需求,确保患者安全与医疗质量,需向各省医院协会征求意见。

        上海市医院协会于2009年6月25日收到征求意见的通知后,经协会领导讨论决定,现书面征求贵院意见。该“专科医院体系”由以下内容组成:附件 1:《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l994)第30号;附件2:征求拟调的设置级别与床位数的修改意见;附件3:有关法规摘录。以上附件具体内容请登录上海市医院协会网站:www.shyyxh.cn“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请您拨冗组织认真研究,于2009年7月10日(周五)上午8:30之前将意见电子版发送至上海市医院协会办公室电子邮箱(sh.yyxh@163.com)。协会办公室将统一汇总上报。

        衷心地感谢您的支持与帮助!

 

联系人:王老师 晏老师

电  话:54031886;54031887

传  真:54032880

E-mail:sh.yyxh@163.com

附件1.rar(3.2 KB)

附件2.rar(5.25 KB)

附件3.rar(2.54 KB)

 

上海市医院协会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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