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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委托我会承担本市医院综合评价(评审)相关工作

        根据上海市卫生局沪卫医管【2009】10号文(见附件),经局2009年第17次局务会审议决定,委托上海市医院协会组建“上海市医院综合评价(评审)中心”,并在上海市医院综合评价(评审)委员会和办公室的领导下,具体承担拟定本市医院综合评价评审标准、实施办法,组建本市医院综合评价评审专家库等相关工作。上海市卫生局将在政策、保障等方面提供支持和指导。

附件: 市局委托函.rar(19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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