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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各市级医疗机构,各市级专业质量控制中心:

        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单病种质量管理控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09〕757号)的要求,本市三级医院首批纳入全国单病种质量管理控制工作,病种范围为急性心肌梗死,心力衰竭,肺炎,脑梗死,髋、膝关节置换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等6个病种。2009年9月25日,卫生部完成了对本市三级医院、市级单病种质量管理专家库专家及有关市级质量控制中心的培训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本市的单病种质量管理控制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三级医院应建立单病种信息报送工作制度,指定负责人和管理员各1名,具体承担医院单病种质量管理日常事务和信息报告、录入等工作。负责人和管理员名单(附表)请于2009年10月12日前报送市医院协会。

2、自2009年10月8日起,各三级医院在完成6个单病种每例诊疗后10日内,使用卫生部部统一分配的用户名(医院编码)和密码(初始密码),登录“单病种质量管理控制系统”(www.cha.org.cn/quality)进行相关病例信息报送工作。2009年1月1日至10月7日期间开展的诊疗病例信息,请于2009年12月1日前补报完毕。

3、各医院代码、单病种上报编码以及《6个病种质量措施评价调研(试行)简表》(供上报初期用),随本文一并分发给各单位。“单病种质量控制系统”网络报告系统软件的安装使用已于9月25日进行了培训,如仍需熟悉流程的,可登录上海市医院协会网站(www.shyyxh.cn)“资料下载”栏目下载“软件教程”。

        有关单病种质量管理控制工作将纳入医院质量管理考核体系,请各医院认真执行。

附件:上海市医院单病种质量管理负责人及管理员报名表 负责人、管理员上报表(医院协会).rar(4.21 KB)

 

 

 

上海市卫生局医政处                  上海市医院协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通知原件: 通知原件.rar(29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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